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可以領取社會保險補貼
來源:
自治區人社廳 |
發布日期:
2024-03-11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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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實現靈活就業后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不超過其實際繳費2/3的社會保險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政策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2〕3號)中廣西壯族自治區就業創業補貼管理細則的第二條第(一)點。



